使人得益处的原则

(简体)

哥林多前书10:23
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處。
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造就人。

保罗提出四大原则:

第一,要做有益处的事,特别针对别人有益处的事,就如拜过偶像的肉,若有人提醒你,就当为着对方良心的缘故不吃。

第二,要能造就人,每件事都有2方面,有造就人的一面,也有不造就人的一面,基督徒要懂得避开不造就人的后遗症。

第三,要为荣耀上帝而行,先为上帝荣耀而行,然后,才是个人的目的。

第四,凡事我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處;凡事我都可行,但無論哪一件,我總不受它的轄制(哥林多前书6:12)。

有些行为,比如抽烟,喝酒等,圣经没有明确规定说:可以或不可以。
然而,圣经教导我们一个原则,就是:叫肢体跌倒的事,一概不作。

罪不是个人的事情,也许某一件事对我来说并没有构成犯罪,但是,若这件事影响别人,使他困惑或跌倒,这便是我的罪了,思想自己有犯这罪吗?
罗马书14:14-16提到,爱心是应守的基本原则,不要因为善的事,却不理爱心原则,不要因为与自己见解相异的看法,就破坏爱的原则,当遇见不同时乃要选择宁可容忍。不叫人跌倒。

哥林多前书10:24无论何人,不要求自己的益处,乃要求別人的益处。
求圣灵帮助我们!<思想>

愿我这样祷告:愿我的存在成为别人的祝福。

提醒自己:
哥林多前书 1Co 10:23-24

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处。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造就人。无论何人,不要求自己的益处,乃要求別人的益处。
All things are lawful for me, but all things are not expedient: all things are lawful for me, but all things edify not. Let no man seek his own, but every man another’s wealth.

诗篇 Ps 84:11
因为耶和华神是日头,是盾牌,要赐下恩惠和荣耀,他未尝留下一样好处不给那些行动正直的人。
For the LORD God is a sun and shield: the LORD will give grace and glory: no good thing will he withhold from them that walk uprightly.